财务处负责学校的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其主要职责范围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和会计法规,根据学校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理顺财务关系,维护校园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
2.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组织编制全校年度财务预算和资金筹措计划。
3.实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筹措计划的完成情况,定期向校领导汇报;对预算和计划执行中的差异,及时分析原因并提出应对方法以供领导决策。
4.按时进行财务决算,及时将财务决算报告报送校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决算情况分析资金运行效果和事业经费的使用效益,及时上报学校领导,为学校制定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提供依据。
5.负责教育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执收和管理,负责教育事业经费拨款、其他教育经费拨款以及其他各种专项经费拨款的申报,协助基本建设经费拨款的申报。
6.负责教育事业经费及其它各项经费收支的核算与管理工作,债权债务和编报各类报表。
7.核对资产,及时清理采购和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审议,参与学校重大固定资产的处置。
8.按照学校建设规模的需要和未来财力的可能科学测算学校贷款规模,切实防范财务风险,协调学校与各大商业银行的关系,保证学校融资渠道通畅。
9.加强内部资金管理,合理运作资金存量,提高资金运行效益,做好校内资金融通,积极支持产业发展和学校基本建设。
10.负责学校教育收费物价和票证的管理工作,按时做好物价申报和年审工作,接受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全校财会资料的立卷、归档以及销毁工作。
12.负责对学校独立核算单位财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定期对其机构、人员、核算和管理进行检查;负责全校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继续教育以及资格年审。
13.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负责人:张静 联系电话:8139939